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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收钱是比火灾更可怕的人道主义灾难

时间:2012年08月13日来源:互联网 作者:志合消防 点击:
武汉志合消防据悉: “一看见外面冒烟,饭店的两
武汉志合消防据悉
     “一看见外面冒烟,饭店的两个服务员就把卷帘门放下来不让人出去了,要求店内客人付了钱才能走……好不容易出来以后,想不到商场内好多门都自动上锁了,当时真是吓坏了。”今天下午六时许,南京市民郑先生带着一家三口在南京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内的某料理店欢度周末,谁知商场失火让他们感受了火灾临头的惊魂一刻,更让他气愤的是,商家不管顾客生命安全,唯利是图让人心寒。(8月11日中国新闻网)

  面对火灾临头的险情,商家首先想到的不是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去紧急疏散人群,确保顾客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带来的严重后果。而商家却第一个想到的是关门上锁,不让顾客走人,收到钱才放行。这可谓:火灾无情,人比火灾更无情。

  按照《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发生火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任何的耽误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可是商家是“徒见金不见人”,面对火灾险情却有条不紊的先收钱,不顾顾客的生命安全。

  火灾无情。火灾面前人命关天。任何的麻痹都会造成灭顶之灾和不堪想象的严重后果。这是基本的常识,可是商家一头钻进钱眼里,只见收钱,不想后果,关门上锁收钱,让生命的通道被堵死,万一火情蔓延,可能给人员逃生带来极大的隐患。这是要钱不要命的赌博,商家的唯利是图令人心寒。

  任何时候,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火灾临头先关门收钱是缺德带冒烟的人道主义灾难,它比火灾更可怕。凸显商家的道德的沦丧,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无视。

  火灾是一面镜子,照出商家的丑陋。这种死要钱,不顾顾客死活的恶劣行径,令人发指,违反了《消防法》。消防部门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无良的商家实施严厉的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要罚得商家肝痛,让他们长记性,懂得钱与生命的孰轻孰重。火灾临头先关门收钱也是乘人之危的另一种趁灾打劫,必须受到严惩,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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