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曹嘉处)7月25日11时23分,咸丰消防接到群众报警称:咸丰县高坡往丁寨方向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咸丰消防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11时45分消防官兵抵达现场,经观察发现,起火点为一煤炭经营公司院内的一个普通库房,大量的浓烟从窗口冒出,大火已将窗户烧穿,并开始向附近的库房蔓延。
探明现场情况后,指挥员立即下令,对火势进行压制。经过消防官兵8分钟的奋战,终于将大火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官兵对起火点进行冷却浇灌,直到确保无复燃迹象后,消防官兵才撤离现场。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